UVA 與 UVC 手持式紫外線燈:可靠偵測發光現象
Opsytec 手持式紫外線燈為市電電源供電的 UVA 與 UVC 範圍紫外線光源,用於偵測發光與螢光物質,例如應用於文件檢驗、洩漏偵測、材料測試及痕跡偵測。其發射波長為 254 nm 及/或 365 nm,於 10 cm 距離處可達約 500 µW/cm²。每台裝置配備兩支燈管,並搭配可阻隔可見光的濾光片,讓在室內光線下容易被忽略的微弱發光現象也能清楚顯現。共提供三種型式:UVA、UVC 以及可切換的 UVA/UVC 燈。
UVA 與 UVC 燈皆配備兩支紫外線燈管,以在樣品上獲得極高的輻照強度。UVA/UVC 手持式紫外線燈可讓使用者以同一裝置同時或分別施加 UVA 與 UVC 輻射。
所有手持式紫外線燈均為市電電源供電,並配備 VIS 濾光片,能有效濾除燈管發出的可見光。因此,即使樣品中僅有微弱的發光現象,也能被最佳地偵測到。
我們建議搭配選購的支架,將其組成桌燈使用,讓您在測試時能空出雙手。
UV 手持式紫外線燈特色
- 於 10 cm 距離處具高輻照度,約 500 µW/cm²
- 可濾除燈管所發出的可見光
- 可偵測微弱發光現象
- 使用壽命長
- 選配:可切換 UVA 與 UVC 發射
應用領域
- 文件與鈔票的驗證
- 生物、製藥及醫療樣品的照射
- 材料測試、洩漏偵測
- 雜質偵測
- 螢光激發
- 痕跡偵測
安全指示
本裝置會發射 UV-A 與 UV-C 輻射。紫外線輻射是不可見的,且對皮膚與眼睛有害。任何可見光僅為受該輻射激發之發光現象,其強度通常遠弱於激發用之紫外線輻射。
紫外線輻射可能導致眼睛水晶體白內障、視網膜發炎及結膜炎。請勿以未加保護之眼睛直視紫外線輻射,並於操作本裝置時務必佩戴合適之紫外線防護眼鏡。紫外線輻射亦會造成皮膚變色、紅斑及皮膚老化;請依照射劑量之高低,使用合適之衣物、手套或防曬用品。
本設備係依據 DIN EN 62471:2009-03「燈具與燈具系統之光生物安全性」設計並分類;手持式燈具屬於風險等級 3。
本公司樂於協助貴公司建置紫外線工作場所,並依據 DIN EN 14255:2005 進行風險評估。

